二、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查、核实和呈送等报批手续,同时,负责实地界定位置,四至走向,核定用地红线工作。
三、负责村委会土地巡回检查,登记和村内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。
四、对农村居民建房用地进行跟踪监察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。
五、调解和协助村委会调处土地纠纷等工作。
六、负责本辖区农田保护区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。 所长:伍永喜 联系电话:54628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