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水步镇政所的职能:具有筹集资金、供应资金、调节平衡和反映监督等四个职能。
基本任务是: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、财经方针政策、财税法规,积极组织各项财政收入,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和镇各项自筹资金,促进镇经济建设,加强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,在正确处理国家,集体,群众三者利益的基础上,为加快实现农业建设,改善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服务。
具体任务是: 一、积极组织在镇范围内的各项财政收入(农业税、农业特产税、耕地占用税、契税),管好用好镇范围内的各项财政资金; 二、加强对国家财政支资金和镇本级支农资金的管理,提高资金的利用率; 三、加强对镇集体企事业财务管理,管好用好镇自筹资金; 四、认真执行国家预决算制度,提高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;
五、加强财政监督检查,维护财经纪律。
所长:林新辅 联系电话:54682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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